为充分发挥演艺经济在繁荣文化市场、拓展服务消费新空间、促进消费提质增效方面的作用,近日,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印发《浙江省演艺经济促消费若干举措》。
《我的大观园》
推进演艺精品供给
推出大型精品演出
整合国内外一流演艺资源,策划高质量、高流量、高声量的精品演出,加快将演唱会、音乐节打造成为演艺经济的核心驱动力,到2027年全省累计举办大型演出活动600场。
创排舞台艺术精品
推进“浙里大戏”攀峰计划,积极探索发展“青春戏曲”,高质量复排传统大戏,积极引进优质剧目作品,做精常态化演出品牌,到2027年培育舞台艺术重点作品30部。
打造旅游演艺精品
加快山水实景类、主题乐园类、剧场舞台类、行进沉浸类等旅游演艺迭代升级,到2027年培育重点旅游演艺项目20个。
昆剧《盛世红妆》
拓展演艺消费空间
西子廊桥·“文艺赋美”盲盒音乐会
促进区域整体联动
支持杭州打响“演唱会首选地”品牌,推动宁波、温州等设区市打造长三角演艺重点城市,鼓励各地积极打造地方特色演艺。纵深推进“文艺赋美”全域化发展,让城市社区、商业街坊等成为城乡演艺新景观,到2027年打造200个以上精品点位。
加快场馆改造提升
统筹全省综合性、专业性场馆建设,鼓励中小型演出场馆群建设,推动现有场馆专业性改造。合理规划大型演出场地布局,严控新建大型演出场馆,鼓励空置空档场馆市场化使用。
积极创新演艺空间
到2027年,提升打造省级演艺新空间30个,培育具有较高艺术水准、深受群众喜爱、综合效益俱佳的优秀驻演剧目20部,加快培育一批管理规范、信誉度高、竞争力强的市场运营主体。
杭州奥体中心体育场(大莲花)
推动数字演艺发展
迭代升级“浙里票务”平台
强化信息整合,优化公众服务;强化专项保障;拓展平台功能。
强化数字科技赋能
深入推进“文化+科技”发展模式,推动数字智能演艺变革,推动演艺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促进演艺与动漫、时尚等潮流场景融合。鼓励演艺设备自主研发与创新发展,加快扶持一批演艺设备智能制造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推动线上演艺发展
推动“线上+线下”演艺融合发展,做强音乐类、演艺类综艺品牌,探索开发“视听+人文”沉浸式演艺项目。实施“剧游浙江”行动计划、“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推动线上流量转化为线下流量。
创新品牌场景业态
乌镇戏剧节小镇对话
加快打造特色消费品牌
支持乌镇戏剧节国际化、品牌化发展,推动各类市场化戏剧节创新发展。积极培育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和市场影响力的知名音乐节。
迭代演艺扩容消费场景
加强演出场馆周边商业配套建设,拓展“浙里演艺”与“味美浙江”“浙韵千宿”“浙派好礼”“文旅市集”联动消费场景,创新推出“演艺+首店”“演艺+首展”“演艺+首映”等时尚消费场景。
促进演艺产业深度融合
支持各类业态引育固化演艺主题IP,支持“街区+演艺”“饭店+演艺”“商场+演艺”融合发展,支持社会主体打造情景化、沉浸式项目。
加快文旅演艺引流增效
创新演艺“后一天经济”模式,联动周边景区推出“演艺直通车”,定制“演艺+微旅游”路线,推出“观演券=消费券”“观演券=购物券”等增值服务。到2027年重点提升演艺类旅游景区、度假区20家。
温州市泰顺县碇步桥
做大做强演出主体
做活文艺院团
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一团一策”,探索适应艺术规律和市场规律的职称评审、薪酬激励等机制。
做强经纪企业
加快培育上规纳统企业、龙头企业,年引进落户高品质演出项目100场。探索演出经纪机构分级分类标准化管理。
做优产业链条
聚焦完善演艺经济产业链,输出浙江演艺品牌和模式。支持演艺上下游企业做长产业链。依托全国领先的演艺装备、舞台搭建等领域优势,加快培育领军型、骨干型、新锐型企业集群。
全国民营剧团戏曲精粹专场
全面优化消费环境
优化演出行政审批
严格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探索跨部门并联审批,推动涉外、涉港澳台大型演出活动审批时长缩短至7个工作日。严格执行演出市场主体准入机制,构建演出经纪机构信用监管机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提高审批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可售(发)票数量。
强化演艺增值服务
聚焦用户体验升级,制定营业性演出增值化服务规范,实施“行李直达”等暖心配套服务,创新境外观众入浙观演便利化措施。
加强演出安全管理
全面落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一件事”机制。探索引入重大演出项目专家审核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劣迹艺人行为风险管控,建立协同处置机制。规范演出票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大型营业性演出实名购票、实名入场制度,打击倒卖炒作票证等违法活动。
健全综合扶持保障
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重点抓好主创团队、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人)等队伍建设。健全财政扶持机制。着力降低演出企业综合运营成本,合理核定境外引进项目利润率等指标,增强演艺市场优质资源配置竞争力。
来源:浙江发布 内容综合自浙江文旅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