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近期制定并发布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条准则”,直指涉企检查的关键环节,从检查清单化、职责明晰化、计划精准化等十个维度,为涉企行政检查立规矩、定标准,通过严格规范的执法,全力为企业减负、推动执法增效。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条准则”
0 1
检查清单化,加强源头管
编制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在部门官网上向社会公布,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未经公布不检查”。
0 2
职责明晰化,权责不交叉
梳理部门和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实现“监管责任清、协作分工明”。
0 3
检查定计划,避免多头查
定期发布全市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严控专项检查,做到“非必要不检查”“无计划不检查”。
04
频次有上限,减少重复查
定期公布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分批出台各领域“无事不扰”白名单名录,力求“精准查、科学查”。
05
检查有标准,操作可量 化
梳理行业“共性风险清单”,制定并公开跨部门“一业一册”检查标准指南,避免“走马观花式”检查、“卸责式”检查。
06
检查讲程序,规范无偏差
全面推行“亮码检查”“无码不查”,检查未亮码的,企业可以举报。检查结果应一次性告知企业,推行“集成改一次”帮扶,杜绝“无序查、反复改”。
07
检查无感化,无事不打扰
推行“非现场”检查,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监管的,原则上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力求监管“无感、无痕、无形”。
08
检查加服务,执法有温度
健全“预约式”涉企指导服务机制,通过“企业点单预约+政府组团服务”,对初创型、成长型、成熟型企业分类开展指导服务,点对点制定企业“个性风险清单”,做到“有求必应、指导有方”。
0 9
行业自律化,互动共担当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履行行业自律规则,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行政执法机关定期组织对企业开展涉企检查培训。探索建立企业自查自检激励机制,实现“政企同心、同频共振”。
10
检查受监督,闭环有力度
对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和清单外、计划外、平台外检查等行为,企业可通过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商交往观测点等渠道进行举报,核实一起查处一起,以更严举措助推解决企业“操心事”“烦心事”。
在此次发布的“十条准则”中,除“清单以外无检查”外,“没有计划不检查”和“亮出码来才能查”也备受关注。在计划统筹方面,湖州市一方面强化单部门内部统筹,推广公安涉企“行政检查一件事”、“市监查一次”等模式;另一方面,由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办统筹全市检查计划,定期发布全市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严格控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类的专项检查,杜绝盲目、重复检查,让企业免受不必要的干扰。“亮出码来才能查”则进一步规范了检查程序。全面推行“亮码检查”,执法人员检查时必须向企业出示“行政行为码”,企业有权拒绝无码入企检查,检查结果也应一次性告知企业。这不仅保障了企业的知情权,也让执法过程更加透明、规范,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湖州市新闻传媒中心
融媒体记者:王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