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桐庐县“抢先机 拼经济 促发展”
全力奋战“开门红”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产业稳进提质,激发县域消费活力,实现稳岗拓岗促就业,展现“奋力打造全市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的定位担当,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努力为全省、全市大局多作贡献,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1.鼓励企业扩大有效生产。对一季度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按照新增产值给予奖励,单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县经信局)
2.鼓励制造业项目加快建设。对一季度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项目,按照实际投资情况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县经信局)
3.鼓励企业春节假期期间不停工、不停产。对春节期间符合条件的不停工、不停产制造业企业,给予用电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县经信局)
4.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一季度符合条件的工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县科技局)
5.支持建筑业企业提质增效。对一季度同比增长的建筑业企业予以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全县奖励总额度200万元。(县住建局)
6.支持营利性服务业做大做强。对一季度同比增长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予以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县发改局)
7.支持外贸企业拓展新客户新市场。积极应对全球外贸新形势,支持企业出境参加国际性展会,巩固欧美传统市场,开拓“一带一路”新兴市场。对于出国参展拓市的企业予以支持。(县商务局)
8.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对消费者购买新车且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6000元/辆补贴,补贴按照政府补贴与商家优惠相结合方式,其中政府补贴部分按车辆购置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分档发放:车价10万元以下,补贴1000元;车价10万元(含)至20万元,补贴 2000 元;车价20万元(含)至30万元,补贴 4000 元;车价30万元(含)以上,补贴6000元。(县商务局)
9.鼓励消费者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积极响应国家汽车、智能家电、数码产品等以旧换新政策号召,统筹政策资源,引导车企、家电及数码产品销售企业等出台激励措施。(县商务局)
10.开展新年商超促消费活动。发放商超消费券200万元,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商超消费时,可享受商超消费券补助,单笔最高可减免100元。(县商务局)
11.支持餐饮企业发展。鼓励全县餐饮主体推出让利优惠措施,对餐饮主体予以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县商务局)
12.巩固和开拓客源市场。对旅行社招徕旅游团队来桐庐旅游,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可达100万元。(县文广旅体局)
13.鼓励举办多日文体赛事活动。经认定批准的文体赛事活动住宿不少于一晚的,符合条件的给予奖励。(县文广旅体局)
14.鼓励引进会议会展活动。对于引进入住住宿企业的会议会展活动的主体给予奖励。符合条件的,单次最高奖励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各类民办非企、社会团体来桐开展会议培训活动的,给予参会人员发放桐庐味道大礼包。(县文广旅体局)
15. 开展桐庐味道、桐庐民宿促消费活动。通过年菜厨艺秀、新春年货市集、民宿优惠住等活动,以美食品尝、吆喝推介、线上线下促销、抽奖秒杀等方式,营造浓厚的过年氛围,提升产业整体效益。(县农业农村局)
16.支持住房市场消费。对购买乡镇区域内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一次性补助2万元,全县补助100户、总额度200万元(按网签备案时间先后为准,实施期限内额度满即止,实施时间另行公布)。(县住建局)
17.开展稳企拓岗促就业系列活动。赴湖南、贵州等地开展劳务协作招聘活动,举办新春首场综合性大型招聘会。鼓励企业包车返岗,单家企业补贴不超过5万元。(县人社局)
本政策条件自2025年1月1日起算,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由各牵头单位负责执行实施。中央和省市现有政策及后续新出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
来源:桐庐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