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下午,“桐庐味道”品牌形象发布会暨“桐庐味道”品牌企业大会圆满举行。“桐庐味道”121家授权企业代表参与和见证。此次大会,回顾了“桐庐味道”品牌发展历程,也为未来发展抛下新锚点。
会上发布了“桐庐味道”的五大扶持政策,全方位支持“桐庐味道”品牌发展;揭晓了五大“味”字子品牌和五款品牌形象代言“桐小马”,推出桐小创、桐小娃、桐小渔、桐小厨、桐小妹等5大单品类“桐小马”,进一步丰富品牌内涵和表现形式;公布了“钟山蜜梨”团体标准。同时,举办了国有杭州桐江渔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仪式,标志着“桐庐味道”品牌在渔业江鲜领域拓展。
此外,桐土味、桐滋味、桐鲜味等细分赛道的代表桐君谷生物医药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桐庐三顺食品有限公司、桐庐久缘宴会厅分别上台推介红曲索面、王继莲小笼包、春江鱼宴等特色品牌产品。桐庐三顺食品的王继莲小笼包在做好传承的同时让“桐庐味道”走向了北京,久缘宴会厅一桌春江鱼宴讲述了桐庐渔文化故事……越来越多的龙头企业和爆款产品,提高了“桐庐味道”品牌生命力和影响力。
作为桐庐县打造的覆盖全区域、全品类、全产业链的首个区域公共品牌,“桐庐味道”自2021年底发布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品牌授权企业已达121家,授权产品上百款,涵盖了土特产、特色小吃、土菜馆(土菜)、江鲜、文旅(文创)五大品类,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品牌结构。”县文旅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俞世群介绍,目前桐庐县已拥有“钟山蜜梨”“天尊贡芽”“雪水云绿”3个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品牌达89个,形成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子母品牌矩阵。数据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桐庐味道”品牌企业产品销售额6.27亿元。
对于走出桐庐,在他乡创业的桐庐企业而言,“桐庐味道”就是他们经营的最大底气。如何让“桐庐味道”在提升品牌形象和品牌核心价值方面烹饪更多“新花样”,桐庐县实施了“1+5”品牌模式,即以“桐庐味道”区域公共品牌为主导,桐土味、桐滋味、桐鲜味、桐美味、桐韵味等5个单产业品牌为支撑,打造差异化、品牌化、品质化的子品牌。
在品牌建设过程中,桐庐县积极优化工作机制和政策举措,成立“桐庐味道”品牌工作专班,细化工作职责,系统推进品牌建设。同时,通过探索推进企业“六个一”行动、统一视觉形象、提升品牌辨识度、加强品控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不断提升“桐庐味道”品牌的品质和影响力。如为久缘饭店等36家当地特色的“桐庐味道”品牌授权土菜馆、面馆,统一设计制作和安装“桐庐味道”标识店招,制订实施“新合索面”“桐庐米粿”“钟山蜜梨”和“桐庐龙井茶”等系列“桐庐味道”专属标准,推动蜂产品行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工作,培育蜂产品标准“领跑者”2家。
在品牌运营方面,桐庐县依托运营主体县乡投公司,积极加强渠道建设,开设“桐庐味道”线上品牌馆,建设“桐庐味道”名特优展示中心,推进“桐庐味道”进明星村、进商场、进民宿等,让消费者多方位品尝“桐庐味道”。同时,实施品牌“走出去”行动,与省内外知名企业合作,布局更多销售网点和体验中心,推进新裕盒等企业与省农发集团合作,布局新裕盒新合索面馆6家等。在提升“桐庐味道”产品市场供应能力方面,鼓励企业开展SC认证,重点支持实施农业企业技改项目,9月份兑现农产品和特色小吃企业技改项目政策补助13个、新立项项目10个,合计补助资金835万元。
最后
让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
《“桐庐味道”区域公共品牌五条扶持意见(试行)》
0 1
支持品牌拳头产品打造
鼓励打造品牌特色产品,对审定培育的广受市场欢迎的单款拳头产品, 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0 2
支持品牌营销网点布设
支持线下品牌馆建设,对“桐庐味道”品牌馆给予建设资金不超过30%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支持“桐庐味道”授权企业进社区、村庄等设立品牌营销点位,对正常营业一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
0 3
支持品牌企业标准制定
对主导制定“桐庐味道”区域公共品牌类团体标准的单位给予6万元奖励, 对参与制定的单位给予每家0.5万元奖励。 鼓励品牌标准制定,针对“桐庐味道 ”有关产品,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品字标”标准的单位给予奖励,相关奖励标准参照《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执行。
0 4
支持品牌企业形象塑造
鼓励授权企业加强品牌形象建设, 支持品牌企业(产品) 做大做强做优,落实“六个一”行动要求,“桐庐味道 ”产品入选五个“味”子品牌拳头产品的,每年对品牌企业在品牌建设、产品培育、形象标识、门店管理、质量安全、服务标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每年评价优秀单位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0 5
支持品牌共富建设
鼓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强村公司,使用“桐庐味道” 品牌并经营“桐庐味道”产品,对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提升农民收入效果显著的, 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本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一年,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变化的,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执行。
来源/桐庐发布
文字/金轶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