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通报,对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其中,开化法院环境资源与旅游巡回法庭获评“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开化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钱江源头的生态环境保护好”的殷殷嘱托,积极构建钱江源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努力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浙江样板”。
一、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中心大局
成立全省首家环境资源与旅游巡回法庭,对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三合一”归口审理,做优做精衢州市域水生态环境、水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明确案件移送办理流。近五年,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630余件,开展巡回审判240余场,7个案例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
建立钱江源国家公园法官联络服务机制,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内设立“森林法官”工作室3个、诉讼服务站11处。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共享法庭,并围绕重点水域、景区、湿地保护点等地设立特设生态共享法庭8个,为钱江源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保驾护航。
二、加强内外联动,推进协同治理
聚焦环钱江源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目标,推动浙江开化、安徽休宁、江西德兴等三省七县法院联合签署生态保护司法协作论坛纪要,达成协作共识11项。承办全省第一次钱塘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会议,发布《钱江源宣言》,并在会上作经验交流。
深化县域多元共治,联合13家部门成立生态环境司法协同治理中心,建立健全协同预防、协同办案等“五协同”工作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2020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70余次,会商处理生态环境事项130余件。
建立“河长+法官”机制,在河长办设立法官工作室,聘请环保、水利、林业等12名专家作为特邀调解员,组织开展“河长+法官”巡河活动,参与跨区域联防联控巡河活动。
三、健全配套机制,促进生态修复
建立“环境司法+生态修复”审执模式,打造生态司法碳汇修复基地,形成涵盖修复范围、修复方式、监督验收等环节的生态修复链闭环。推动设立环资案件“生态修复专项资金账”,统筹用于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相关工作,破解环境修复“主客场”问题。
建立“技术调查官”机制,选任来自水资源、动植物等领域17位行业专家担任技术调查官,通过一案一聘,在具体案件中协助解决专业性、技术性问题,实现环资案件鉴定费用平均降低56%,鉴定周期平均缩短21天。
来源:开化县人民法院 开化传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