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买公司期权,帮你代持!”有工服工牌的他竟因此事露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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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买公司期权,帮你代持!”有工服工牌的他竟因此事露馅

穿着捡到的企业工服,戴着捡来的员工工牌,冒充某企业员工,以出售期权为名诈骗他人30余万元……经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被告人王某乙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五千元。

企业员工出售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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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老板在杭州经营一家茶馆。2020年上半年,一个穿着某企业工服,戴着员工工牌的年轻人进来喝茶。起初,孙老板对这个年轻人并没有多大的印象。但这个人经常来喝茶,在一来二去的聊天中,孙老板逐渐“了解”对方。年轻人自称王某甲,是该企业员工,毕业于名校,家里开厂做生意。企业员工的身份、不错的家庭背景,让孙老板放松了警惕。

2021年1月20日,王某甲又来喝茶时,谈到自己升职的事儿,“如今这个级别可以购买公司期权,这将会是很大的一笔收入,出于朋友关系,可以低价出售一部分期权,帮忙代持,让大家都赚点钱。”孙老板听了自然高兴,立即支付了72880元购买其出售的价值8万元的期权,之后又两次支付24万元购买了价值30万元的期权。

一次转账露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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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源于一次普通的转账。2022年8月5日,王某甲提出借款5万元,当孙老板用支付宝准备转账时,发现对方实名认证的名字为王某乙,大吃一惊——难道身份有假?他立即通过朋友想方设法查询,得到的反馈是该企业中并没有这个人。孙老板进而联系王某甲,要求他提供代持期权的证明。王某甲则以身处外地为由不能提供,这让孙老板更加坚信他的身份有假。

2022年9月24日,孙老板报警。10月6日,王某甲被抓获。原来,王某乙才是他的真名。除名字为假,他的企业员工身份、家庭背景、出售期权等统统为假。王某乙中学毕业后,四处短暂打工,曾于2019年在该企业下的一家控股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期间捡到一套该企业的工服,后来,还在企业边上的咖啡馆捡到了一个员工工牌。离职之后他没有固定的工作,由于经济拮据,就利用企业员工的身份实施诈骗。

经查,王某乙冒充企业员工和孙老板搞好关系,随后以出售期权的方式骗了对方30余万元,还以短期借款为由,骗取5万元。西湖区检察院认为,王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于7月5日依法对其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浙江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