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台州的绿色司法答卷——共护母亲河椒(灵)江流域纪实
浙江
浙江 > 城市 > 台州 > 正文

山海台州的绿色司法答卷——共护母亲河椒(灵)江流域纪实

“台州地阔海冥冥,云水长和岛屿青。”山海壮阔,这是杜甫笔下的台州。

浙江第三大河、八大水系之一的椒(灵)江水系是台州母亲河,紧紧地连接了这座城的山魂海韵,流域面积6613平方公里,流经仙居、天台、临海、黄岩、椒江五个县(市、区),滋养了600多万台州人民。

6月5日,椒(灵)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20-2022年)和五大典型案例正式对外发布。

这是台州法院人护卫母亲河的司法故事。

守绿的底气:筑牢母亲河绿色司法屏障

“王某新一帮人常常夜里偷偷加长采砂船吊臂在永安溪[椒(灵)江上游]里采砂石,我们当地人都愤愤不平,仙居法院的判决很解气!”仙居县下各镇居民陈某指着永安溪一处河道说。

永安溪砂石是国家宝贵的矿藏资源,王某新等四人超深、超范围开采砂石价值207.8万元,违法所得7.4万至29.7万不等,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资源,更伤害了当地居民朴素的家园情怀。

仙居法院积极回应公众司法期待,以最严密法治原则向该类“杀鸡取卵式”的非法采矿犯罪亮剑,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三年不等。

像这样大快人心的裁判不胜枚举。2021年、2022年,椒(灵)江流域各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数同比增长15.8%、19.4%。2020-2022年,依法惩处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犯罪428人,单处或并处罚金2140.35万元,没收或追缴各类违法犯罪所得1.15亿元。

这得益于台州法院环境资源专业化司法审判的有力推进。2021年3月,台州中院报批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各基层法院环境资源专业审判团队相继成立,实行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归口审判管理模式。

全市法院抓牢调查研究这一“金钥匙”,每季度分析研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每年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抓实建强专业化司法能力。

匠心耕耘,终有所获。各类精品案例不断涌现,被告人金某飞、蔡某喜等49人利用网络平台跨省处置铝灰污染环境案入选2022年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该案亦为2023年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依法严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七大典型案例之一。被告人徐某怀等10人非法采矿案入选2023年度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关于被告人罗某某等污染环境案的案例分析获评全国法院2022年度系统优秀案例分析……

“今后我们还要加强统筹指导,‘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业务研讨交流,促进全市环境资源审判规范化、专业化、数字化。”台州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谦介绍。

增绿的锐气: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2022年6月1日,天台始丰溪[椒(灵)江支流]畔热闹非凡,村民们正在围观100万余尾鱼苗投放进溪水。

原来,当年3月,村民邬某明知是禁渔期,在禁渔区内的后岸村附近始丰溪流域进行电击捕鱼,共非法捕获水产品18.9公斤。经天台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邬某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后,还要赔偿渔业资源损失2.5万元,用于增殖放流。

“村民们都到现场去观看增殖放流活动,反响热烈。天台法院坚持惩处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的做法值得肯定,案件起到了很好的以案释法和教育警示作用。”浙江省人大代表陈伟伟赞赏地说道。

“谁破坏、谁修复”,台州椒(灵)江流域各法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实现刑事惩罚、环境修复、教育罪犯“三赢”局面,审结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9件,判处生态修复赔偿金106.79万元。

为进一步筑牢椒(灵)江流域绿色发展“防火墙”,台州法院针对犯罪的再预防,积极探索职业禁止令机制。2022年5月,在黄岩区头陀镇山头姜村擅自采矿的杨某,就收到了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采矿相关活动的禁止令。截至2022年底,椒(灵)江流域8名被告人收到了禁止令。

此外,各类生态修复基地沿着椒(灵)江流域萌芽。椒江法院在台州湾实地公园设立实地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约定由公园管理房在湿地公园内部划定“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补偿”等恢复性司法裁判的执行场所。仙居法院在野生猕猴栖息地淡竹村建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旨在打造“生态修复地、生态观赏地、法治教育地”三地融合的金名片。

护绿的硬气:织密多元共治“协同保护网”

“保护台州母亲河,构建椒(灵)江流域生态保护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这是台州法院2023年面向全社会郑重作出的12项工作承诺之一。

同饮一江水,共护生态美。2023年3月28日“世界水日”,台州中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十部门共同会商签署《关于深化椒灵江流域生态保护多跨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椒(灵)江流域生态保护跨地域跨部门的执法司法协同机制。

实际上,椒(灵)江流域多元协同治理的做法早已开始探索实践。

2021年12月,椒江法院项旭锋收到了全市第一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书,表面上看该案是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未能及时处理辖区污染环境的固体废物事件。

但经过调查发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事前已经针对污染事件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和评估工作,因涉及行政区划调整等问题,一直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本着“案结事了”的目标,椒江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立即组成七人合议庭,积极协同台州湾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农业水利局等部门,历经数次督促、协商、听证,最终被告依法履行职责,被污染区域的生态环境全部实现恢复。

2022年5月,临海法院与自然资源规划局签订《关于建立环境资源执法司法协同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建立环境资源案件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于紧急性案件、存在较大纠纷隐患或重大疑难问题案件,临海法院将依托市社会治理中心等平台,深化“一窗受理、调解对接”模式,主动融入环境资源保护治理大格局。

“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在信息共享、环境共治、机制共建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台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兴军对未来充满信心,“我们将以深化椒(灵)江流域生态保护多跨协同机制为重点,积极开展协调联动,不断健全‘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通讯员:连伟丹 陈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