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对全省首轮保安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的通告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保安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21〕45号)精神,今年以来,在全省开展首轮保安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截止2022年7月底,共有1268家保安服务企业参与信用评价,经各级公安机关审核后,评价结果已顺利产生(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0日至9月24日,如有质疑,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反映。
联系电话:0571—87286171;
通信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邮编310009)。
浙江省公安厅
2022年9月20日
(来源: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信息来源:浙江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