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年收入3.35万为界!温州探索划定低收入家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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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年收入3.35万为界!温州探索划定低收入家庭标准

依据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对中等收入家庭(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至50万元)的表述,温州市拟以人均年收入3.35万元(3口之家10万元)为界划定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线,并辅以30条帮扶措施,“一户一策”解决困难需求——《温州市低收入家庭界定和综合帮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在该市民政局官网征求意见。

去年温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588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69678元和35844元。今年上半年,全市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45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79元,扣除价格因素增长4.2%。

据《征求意见稿》,低收入家庭是指经授权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后,人均年收入低于3.35万元且财产状况符合条件的家庭,暂定分三类,通过三种途径界定:

第一类为在册特困、低保和低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家庭,直接认定为低收入家庭。

第二类将救助职能部门实施专项救助的对象、近2年内退出特困、低保和低边对象等人员纳入动态监测,当人员出现支出骤增、收入骤减变化时,通过自动发送短信、基层电话回访等,主动告知低收入家庭申请途径,经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授权后开展线上经济状况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低收入家庭帮扶范围。

第三类为在“浙里办”在线系统低收入家庭界定申请入口自主登录申请,符合条件的,经属地民政部门界定后纳入管理。

据介绍,低收入家庭原则上每年复核一次。《征求意见稿》提出部门政策帮扶、社会力量帮扶两类措施,如按比例设置吸纳低收入家庭就业的“幸福岗位”,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为有就业培训需求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就业技能提升培训,为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低收入家庭学生资助免费营养午餐,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开展低收入家庭成员高发病筛查,为低收入家庭中的自闭症、孤独症、精神障碍等特殊人群提供专业化个案帮扶,为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及高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为有需求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助残、照料、护理、康复等个性化上门服务等。

澎湃新闻记者 姚似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