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母婴安全省份”!浙江出台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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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母婴安全省份”!浙江出台行动方案

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印发《母婴安全省份行动方案(2022—2025年)》,提出到2025年,浙江基本建成优质、均衡、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优质医疗保健服务资源有效扩容,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妇女儿童健康指标持续改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浙江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10万、5‰以内,保持全国最低水平;

省、市、县均建有1家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其中市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水平、常住人口40万以上县(市)高标准建成1家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

提供生育全程优质服务,推广高品质、普惠性产科床位设置,孕产妇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巩固在95%以上;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9.5‰以内,保持历史低位;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危重救治中心标准化评估全覆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全面提升,剖宫产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妇产、儿科、妇幼保健等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增强,全省创建30个妇幼保健特色专科,支持妇产、儿科、妇幼保健等卫生健康科研立项400余项。

“数智妇幼”升级迭代,便民服务场景应用丰富拓展,妇女儿童体验感不断增强。

《行动方案》提出,要实施风险防范提升行动、危重救治提升行动、固本强基提升行动、数字赋能提升行动。

实施风险防范提升行动 加强妊娠风险评估

注重多学科联合动态管理,强化产后风险评估。规范有序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严格落实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鼓励医疗保健机构在孕产妇建档时确定主管责任医师并提供全程连续的孕产期保健服务

落实高危专案管理

指导辖区医疗保健机构将妊娠风险评估为“橙色”“红色”“紫色”的孕产妇纳入高危专案管理,实行专人专案、集中救治、规范转诊,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对妊娠风险评估为“橙色”“红色”的孕产妇,组织区域危重救治专家组制订个性化诊疗方案,根据分级管理要求及时转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指导辖区医疗保健机构及时报送《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对高危孕产妇情况落实动态跟踪管理。

实施危重救治提升行动 完善救治协调机制

指导辖区助产机构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会诊、转诊制度及协作机制,建立多学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小组,强化急救设备、药品、孕产妇用血、转运等保障机制;针对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常见危重症,每季度开展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努力将紧急剖宫产自决定手术至胎儿娩出时间(DDI)控制在30分钟以内并逐步缩短

实施固本强基提升行动 推进服务机制创新

实施儿童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健全儿童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基层儿童健康管理机制创新,建设100家“医防护”一体的示范儿童健康管理中心。推进出生缺陷“筛诊治”一体化,深化妇女“两癌”检查、0—3岁儿童发育监测、生殖健康促进等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门诊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妇幼保健服务质量。

实施数字赋能提升行动 迭代便民服务应用

依托“云上妇幼”建设项目,率先探索危重孕产妇、新生儿线上评估和分级转诊新模式,广泛开展远程医疗和远程培训,重点提升山区海岛以及县级妇幼保健、产科、新生儿科服务能力拓展迭代出生“一件事”联办、出生缺陷一体化防治、婴育数字化服务等场景应用,积极利用远程胎心监护、经皮黄疸检测等可穿戴设备为孕产妇与新生儿提供健康监测与管理。

提升生育服务体验

全面推广预约诊疗和预约住院分娩,三级妇幼保健院产科预约诊疗率达80%以上,三级综合医院和三级妇幼保健院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达到90%以上。逐步实现妇幼保健信息、检查检验结果电子化流转和共享使用,并提供APP查询、移动推送、短信提醒等检查结果查询服务。

《行动方案》还提到,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争取部门协同、加大经费投入、创新改革探索。

(见习编辑:任珈妮/责任编辑:李洲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