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溪市大路口购物节疫情防控履责不力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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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溪市大路口购物节疫情防控履责不力问题的通报

12月5日,兰溪市某会展公司自行与兰溪浙中纺织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协议》,临时租用市场内部区域用于举办“兰溪市大路口冬季服装/日货/美食购物节”(简称“购物节”)。

该购物节于12月7日正式启动,举办期间存在人流聚集、“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12月10日被有关部门叫停,有关部门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涉事单位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薛见知,作为该片区执法网格员,在日常巡查中一直未发现购物节举办情况,存在监管缺位问题,近日,薛见知受到诫勉处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中队中队长吴希,在日常巡查中虽发现购物节举办情况,但未及时请示汇报,也未将该情况及时通报给有关部门,对购物节疫情防控不力问题负有责任,吴希受到诫勉处理。开发区市场监管所指导员汤王飞,日常巡查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购物节举办的问题,对购物节疫情防控不力问题负有一定责任,汤王飞受到责令书面检查处理。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徐标标,作为开发区服务业、市场监管分管领导,对购物节疫情防控不力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徐标标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疫情防控工作无小事,容不得我们有半点的马虎、闪失和侥幸。全市上下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绷紧防控这根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全面紧起来、严起来、动起来,坚决筑牢疫情防控铜墙铁壁。

来源:兰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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