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优化能源结构:对风电产品的增值税即征即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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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优化能源结构:对风电产品的增值税即征即退50%

凤凰网浙江综合 近日,浙江省发改委计划大力推动海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并加大财税与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风电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

11月29日,浙江省发改委对《关于促进浙江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修改稿)》征集意见。《实施意见》分为5部分,着重对风电、光伏等绿色能源的生产、消纳、空间保障、财政政策以及创新改革给予政策的支持。

加大财税与绿色金融支持力度

《实施意见》指出,将支持新能源发展列入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财政政策体系,鼓励市县出台支持光伏、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储能发展的财政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风电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

除了财政的支持,该《实施意见》提出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推进碳账户金融应用场景建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符合条件的能源领域公益性项目可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针对新能源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图片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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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倍增” 统筹发展

对于风电能源,《实施意见》强调了要大力推进“风光倍增工程”,稳步推动海上风电平价上网,加快建设浙江海上风电基地,积极推进在建项目,提升区域性海上风电应急处置能力。

该《实施意见》要求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并且鼓励集中式复合光伏。为推广光伏建筑融合发展,首先支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新建公共建筑安装分布式光伏,加之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

目前,全省光伏发电装机位居全国第4位,风电光伏装机达1890万千瓦。在未来四年,浙江省将统筹风电能源发展。2022-2025年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需要扶持的项目,分年度装机总容量分别不超过 50万千瓦、100万千瓦、150万千瓦、100万千瓦。

为合理利用空间资源,加快复合光伏发展,《实施意见》提出鼓励使用废弃矿山、低丘缓坡等非耕地和园地资源,结合现代农业、渔业养殖等功能建设集中式复合光伏项目。鼓励利用围海养殖区、近海滩涂区、围而未填海域等海域空间建设滩涂光伏项目。

消纳保障 大数据加持

风电光伏能源存储不易,使用不及时便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该《实施意见》提出了强化接入消纳保障,并提出了5点具体的意见。分别是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全面推行省级绿色电力积分;加快建立绿色能源消费认证、标识和公示制度;加强电网配套设施建设。

该《实施意见》 还强调了以数字化改革推动降本增效。建设可再生能源项目全周期管理服务、绿色电力积分两大应用场景。建立可开发资源数据库,向市县以及开发企业开放,形成网格化、立体式新能源资源详查评估服务体系。(刘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