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金华“双减”政策落地!实施方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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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下午,金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金华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新闻发布会,介绍金华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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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工作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广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改革。7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8月4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各地市前期“双减”工作开展情况,正式确定我市为浙江省试点地市,要求我市在全面落实《意见》精神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强化培训收费监管”3项内容尽快启动试点工作。

发布会上,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楼伟民就金华市“双减”工作推进情况及“双减”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考虑进行通报。

整体推进情况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全省“双减”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推进试点工作,金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第一时间研究贯彻意见,出台《金华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

8月3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双减”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相关工作。我们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建了工作专班,实行实体化运作,抽调各相关部门骨干集中办公。建立“每日一碰头”“每周一例会”“半月一通报”等机制,确保责任落实、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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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双减”工作的总体目标

坚持学生为本、依法治理、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平稳有序的原则,推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2年内成效显著、3年内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大幅提升,为全省“双减”工作创出经验,作出示范。

金华“双减”工作的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有四个方面:

  • 全面提高校内教育教学质量

  • 全面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 全面提升课后托管服务水平

  • 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

全面提高校内教育教学质量

做到“四个加强”:

①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2022年要实现“全覆盖”。推动教师常态交流,促进优质师资均衡流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满12年的教师和连续任职满10年的校长(以人事关系为准),符合条件的原则上要交流。

②加强课堂质量提升。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做到教师“应教尽教”,学生“学足学好”。发挥教研部门的研究指导作用,推广教学优秀经验,解决教学疑难问题。

③加强考试命题管理。学校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考试成绩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④加强高中招生管理。全面推行“公民同招、普职同招”,切实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2022年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纳入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基数分配到初中学校,到2023年达到75%以上,2025年达到85%以上。

全面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做到“四个强化”:

①强化作业总量控制。学校要实现“一校一案”管理。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坚决防止学生书面作业总量过多。

②强化作业质量提升。学校要从课堂实际出发,系统设计有梯度的作业,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严禁教师布置使用手机完成的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③强化学生习惯培养。开展“小学晚上9点后、初中晚上10点后不作业”行动。引导学生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

④强化教师责任落实。教师要切实履行好作业指导职责,实行托管以后小学生书面作业原则上在校内基本完成,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并加强面批讲解、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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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课后托管服务水平

做到“五个规范”:

①规范托管服务时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托管服务学校全覆盖和有需要学生全覆盖。学校放学后托管服务推行“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托管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常规托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开展集中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暑期对部分有需求的学生开展暑期托管服务。

②规范托管课程设置。课后托管服务要将学生自主课程(自主作业)和学生个性课程(体育艺术等)相结合。初中晚自习结束不得晚于20:30,学校要做好放学后托管时间和晚自习的统筹安排。中小学校常规托管每天原则上安排1个课时为学生个性课程。严禁在课后托管和初中晚自习期间集体上课、讲授新课。

③规范托管师资安排。课后托管服务既可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各地可按照规范程序遴选有资质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入校园提供有质量的课后托管服务。

④规范服务质量管理。学校要因校制宜制定课后托管服务实施方案,增强课后托管服务的吸引力。要通过“金托管”课后托管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定期开展学校托管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和项目质量评价,不定期开展各类群体的满意度调查。每年开展托管服务示范学校测评工作。

⑤规范保障激励措施。各地要积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确定课后服务费具体标准。课后托管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有关部门在核定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取酬情况,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也不纳入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计算比较口径。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托管服务的,课后托管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学校可统筹安排参加课后托管服务教师上下班弹性制度。教师参加课后托管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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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

做到“五个严格”:

①严格培训机构审批。各县(市、区)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已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如体育类由体育部门监管、文化艺术类由文广旅游部门监管、科技类由科技部门监管、婴幼儿照护类由卫健部门监管),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

②严格规范培训行为。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涉及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校外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严禁在职教师到校外机构兼课,严禁在职教师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引导学生不参与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校外培训。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③严格培训收费标准。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全面推广使用“金信培”平台,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等问题发生。

④严格培训广告管理。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⑤严格日常运营监管。开展常态化检查,确保校外培训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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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做好金华试点的三项内容

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

金华已经制定了《金华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包括非法办学、安全隐患、违规收费、违规任教、违规教学、违规宣传、严禁资本运作等7大方面25条内容,明确列出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可为”事项。9月底前,市、县两级将对照负面清单开展一次部门联合专项检查,集中治理整改一批、规范转型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确保校外培训机构规范运行。同时,我们平时将仍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培训机构综合监管机制,联合相关部门、行风监督组、乡镇街道开展治理行动。

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

在开展托管服务中,我们将按照规范程序遴选有资质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入校园提供有质量的课后托管服务。目前,我市共有校外培训机构5092家,其中学科类1124家、非学科类3968家(其中艺术类3321家,体育类410家,职业技能类201家,科技类20家,托育类16家)。教育部门将进行遴选,负责制定引入的机构和课程目录,学校通过集体研究决定引入的机构和课程。在此过程中明确标准和规范程序,防止产生腐败。同时要求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参与校内学科类教学和服务。

强化培训收费监管”

明确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与培训(教学)时间段不一致、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不得随意收取未向社会公示标准和项目的费用。已经收取的,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将指导和督促相关机构组织好退费工作,妥善处理退费纠纷。全面推广使用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金信培”,切实加强资金账户监管。会同人行金华支行、银保监金华分局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预收学费监管方案》以及机构账户管理办法。

“双减”工作举报电话:

82469586(校内减负)

82469751(校外减负)

16605896669(行风监督)

教育部门将做到有举报必查。

发布会现场,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还就大家关心的问题作了回应。

01

“双减”政策背景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科目校外培训将受到限制,请问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是怎么区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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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7月28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其中明确了9个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科目禁止补课,包括语文、数学、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外语。其中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管理。《通知》也明确非学科类的范围,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我们总的原则是按照教育部的《通知》要求做好分类管理。

但是在前期调研和座谈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科目存在界限不清的情况,譬如英语思维、英语听力、英语绘画等。为此,我们本着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的精神,成立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鉴定专家组进行权威鉴定。专家组将坚持合规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科学性原则,科学甄别确认培训项目类别,为分类管理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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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校外培训的管理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针对培训转入“地下”或者变成“一对一”“一对二”等变相培训行为,该怎么办?

市教育局:

切实减轻校外培训负担是中央部署“双减”工作的初衷,如果出现“地下培训”,休息日、节假日搞“一对一”“一对二”变相培训,晚上8点半之后搞“半夜培训”等,学生和家长负担不减反增,这些都属于严格禁止内容。希望校外培训机构能够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同时,我们将此类培训行为纳入监管范围,加强日常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方位监督检查,决不姑息,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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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双减”政策下,教师是目前承受压力最大的群体,社会、家长对教师工作又有了更高的期待,那么,“双减”政策下,该如何切实维护好教师队伍的合法权益?

市教育局:

“双减”政策对义务教育段的教师确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里我们讲三句话。

一是要坚守情怀。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教书育人,在“双减”大背景下,严禁教师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严禁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上课,把更多的精力和心思放在课堂教学上,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履行好社会责任,这也是人民教师教育情怀、高尚师德的充分体现。

二是要坚持自愿。我们鼓励和支持教师在保质保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自愿参与课后服务,各学校要充分兼顾教师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师参加课后服务,不得强制教师参加或摊派任务。

三是要关心关爱。大力减轻教师非教学负担,让广大教师静心教书、潜心育人。尊重教师意愿,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的教师实行上下班弹性制度。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参与人员待遇,给予合理补助。教育部门将积极遴选有资质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入校园提供课后托管服务,缓解校内教师的工作压力。同时,要给予参加课后托管服务的教师正向激励,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04

金华是浙江省开展“双减”工作的试点市,具体实施方案已正式出台。请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哪些举措,更好地配合“双减”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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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配合教育等相关部门,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等行业乱象,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案件66起,罚没96万余元。其中吊销营业执照2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由我局查办的金华某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被评选为全国查处教育培训违法案件典型案例,有效助推了全市“双减”工作开展。

下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成立市场监管系统“双减”工作专班,持续推进“双减”工作开展。具体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分类指导,严格准入。配合教育、体育、科技、文化等部门,聚焦经营资质监管,全面梳理登记在册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对营利性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严格依照“双减”工作政策,在其取得相关部门的前置许可后依法登记。对现有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有序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稳妥转型工作。

二、重点监管,重拳查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依法查处违法变相发布广告、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等广告行为;聚焦价格和竞争行为监管,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不明码标价,以及通过虚构教师资质、虚构用户评价实施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聚焦合同条款监管,全面规范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严厉打击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数字赋能,强化智治。坚持数字化改革引领,创新监管方式,发挥我市事中事后监管中心平台作用,配合教育等部门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确保“双减”治理工作稳妥推进,取得实效,向广大市民群众交出满意答卷。

05

刚才介绍到,我市的实施方案将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登记作进一步的规范,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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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以及市双减工作方案要求,市民政局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督促检查,切实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登记工作。

一是严格审查,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入口。市民政局将认真贯彻《意见》关于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要求,不再登记新的上述培训机构;按照《意见》关于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区分相应主管部门进行前置审批的要求,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登记工作。

二是双重管理,进一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依法登记。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是民政部门承担的重要职责。按照《意见》明确的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双重管理登记规定,认真审核前置审批材料,加强对机构名称、业务范围、开办资金、活动场所、举办者等事项的审核把关。市民政局将积极配合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稳妥推进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

三是强化监管,进一步提升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水平。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要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属于《民法典》规定的非营利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出资人出资后不允许抽资,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成员分配利润,同时必须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按时参加年度检查,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机构终止时也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分配剩余财产,所有资产只能用于公益目的。

金华各级民政部门将持续优化办事流程,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来源 | 金华新闻客户端 无限金华客户端 金华发布

摄影 | 王志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