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浙江省总工会出台七大措施

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浙江省总工会出台七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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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浙江两千万职工群众如何发挥主力军作用?8月6日,《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团结引领广大职工群众发挥主力军作用 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下称《方案》)审议通过,明确了七大措施:

1.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凝聚共同奋斗共同富裕的强大合力。

大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劳动创造幸福”主题宣传教育,团结动员广大职工树立共同富裕新理念,依靠创新致富、勤劳致富、先富帮后富,成为共同富裕的直接参与者、积极贡献者、共同受益者。

2.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打造高素质劳动者大军。

扎实推进非公企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全国试点工作,深入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助力打造“浙派工匠”名片,力争到2025年培育、遴选3000名新时代“浙江工匠”。

3.激发职工劳动创造热情,在助力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打造“浙工赛”工作品牌。力争到2025年,立功竞赛活动在全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重大活动中全面覆盖,更好地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4.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抓好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建会入会和维权服务工作,推动解决农民工融入城市、稳定就业、社会保障、拖欠工资等问题;加强和谐劳动关系机制建设,深化职工普法和法律援助工作,有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和职工队伍稳定。

5.加大困难职工帮扶力度,持续巩固拓展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成果。

打造“浙工惠”工作品牌。开展送温暖、金秋助学、大病救助、生活帮扶等救助服务,深化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重点帮助解决支出型贫困问题。推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等。

6.做好职工普惠性服务,持续提升职工生活品质。

针对农民工、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子女和轮岗、转岗再就业职工群体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政策咨询、就业招聘等就业服务;探索推进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集体协商新模式,促进企业健全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实现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推动建立体现社会公平的收入和财富分配机制;推动企业改善职工食堂、住宿、托幼等生产生活条件,依法保障职工休息、休假和休养权利,推动职工疗休养政策完善落地等。

7.建设先进职工文化,推动职工群众精神普遍富足。

广泛开展“我心向党”“双百引领”系列活动,加强职工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等人文关怀服务,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工会报刊网微、职工书屋、工人文化宫等职工文化阵地建设,规范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建成一批富有“工”字味的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基地,每两年命名50家产业工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打造“浙工益”工作品牌,实现工会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方案》还明确了工会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工会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促进职工高品质生活等方面形成阶段性标志性成果;到2035年,助推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全体职工共同富裕基本实现、职工群众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浙江新闻记者 黄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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