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放许可审批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出17条“硬”举措

下放许可审批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出17条“硬”举措

凤凰网浙江综合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提出17条举措,从加快制度集成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夯实质量基础设施、提升企业服务能级4个方面支持示范区建设。

《关于支持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发布十七条“硬”举措助力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 图片来源于网络

《关于支持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发布十七条“硬”举措助力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 图片来源于网络

17条“硬”举措助力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

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信息称,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作用,支持共建示范区,一市两省相关部门出台了17条“硬”举措。

该17条举措分别为:支持示范区改革试点、支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支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支持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统一信用制度建设、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创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指导“满意消费长三角”示范领跑建设、支持两区一县质量强区(县)建设、支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支持建立示范区标准化协同工作机制、打造长三角绿色认证先行区、拓展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功能、提升药品医疗器械技术支撑能力、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图片来源于网络

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以上举措的具体细则中,多条新规备受关注。例如,在支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方面,示范区将积极推进“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改革,为重大项目提供“专人一对一”“即时办结”等优质服务;允许示范区内的企业在同一登记管辖区域内实行“一照多址”。支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方面,委托两区一县市场监管局行使药品批发许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发放、化妆品生产许可、国产普通用途化妆品备案以及特殊设备许可等审批权。在推动统一信用制度建设方面,统一涉企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标准,推进示范区内监管对象统一归集,构建“监管数据池”。

长三角共同行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称,随着两省一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执委会联合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统一企业登记标准实施意见》,示范区的市场准入规则进入“同时代”。

例如,嘉善县已颁发首张企业名称冠“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字样营业执照,青浦区设立了长三角示范区企业登记服务站和服务专窗,探索从“跨区通办”“一窗通办”到“证照联办”。

同时,青浦、吴江、嘉善作为“满意消费长三角”先行区,试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引导一批消费体量大的商业服务企业、电商平台成为了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ODR(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企业。

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2020年发布推进长三角绿色产品认证“余村倡议”,推动跨区域政府绿色采购加快执行 图片来源于网络

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2020年发布推进长三角绿色产品认证“余村倡议”,推动跨区域政府绿色采购加快执行 图片来源于网络

此外,为了让标准化战略在示范区畅行无阻,两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示范区执委会以生态环境保护和交通互联互通为试点领域,形成一批在示范区先行先试的区域协同标准。目前,示范区首批3个生态环境统一标准已于今年4月21日发布。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信息称,在浙江湖州绿色产品认证改革全国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2020年发布推进长三角绿色产品认证“余村倡议”,推动跨区域政府绿色采购加快执行,完成全国首批18家企业的三星绿色建材采信获得绿色产品认证证书,通过中国绿色产品认证70家企业96张证书。

此外,在市场监管联动机制、方式、手段方面,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携手青吴嘉市场监管局,组建68人服务保障队伍,承担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费维权处置、广告监管、物价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