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公布了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经审核,全国478个县(区)达到了《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其中,磐安榜上有名,这标志着磐安县已达到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标准。
磐安县素有“群山之祖,诸水之源”之称,是浙江省极为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屏障。境内溪流众多,流域面积40km²以上的河流有8条。全县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551.8mm,多年平均水资源量10.85亿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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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磐安县以节水宣传为基础,深入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多方参与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新格局。通过节水型社会创建,磐安县水价机制进一步健全,节水成效充分体现,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节水护水爱水惜水氛围更加浓厚,带来明显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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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磐安县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32.43%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13.64%以上,用水总量控制在0.55亿立方米以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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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磐安县将进一步巩固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成果,扩大节水载体创建覆盖面,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资料提供: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磐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