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幼升小”“小升初”政策公布!今年有这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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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幼升小”“小升初”政策公布!今年有这些变化……

5月19日,鹿城区教育局发布中小学招生政策。今年鹿城区“幼升小”“小升初”都有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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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幼升小”新政

今年鹿城区“幼升小”网络招生报名将于6月启动。与往年相比,今年鹿城区小学招生政策有两大变化:一是“三年读一户”新增温州市市府路小学万源路校区;二是对分割房产执行入学学额限制。

这些学校“三年读一户”

根据规定,温州市实验小学、温州市南浦小学、温州市瓦市小学瓦市校区、温州市蒲鞋市小学龟湖校区保持原有“三年读一户”政策不变,今年秋季起温州市市府路小学万源路校区实施该政策,具体为:2021年6月1日及以后领取、申请入读温州市市府路小学万源路校区的房屋产权证,同一房产三年内只允许有一户(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计为一户)家庭子女就读同一所学校。

分割房产入学学额受限制

2021年6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分割产权(指从一个独立产权分割而来的多个独立产权),不论其分割后的产权数和户数,均以分割前原产权作为一个整体产权数处理,即该整体产权仅限一个分割后房产(征得其他剩余分割房产持有人同意)用于入学报名审核,其他剩余分割房产不再作为入学依据。

公办小学这样报名

今年,鹿城区小学招生遵循免试入学、公民协同、便民惠民的原则。公办小学网络预报名时间不相同施教区学生于6月份通过手机APP“浙里办”(搜索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向施教区学校进行网络错峰预报名;统筹生于7月9日通过手机APP“浙里办”(搜索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进行网络预报名;非鹿城户籍,父母一方已参加鹿城区积分制管理并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6月份通过手机APP“浙里办”(搜索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向指定新居民学校进行网络错峰预报名;缺补生于7月16日通过手机APP“浙里办”(搜索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进行网络预报名。

民办小学这样报名

民办学校网络报名时间为6月2日至4日,安装、登录手机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根据提示报名。每人最多可在公办学校之外选报2所符合报名条件的民办学校(含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县市区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预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依据招生计划和志愿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但未被民办学校预录取的,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的(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视同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预录取资格的,不再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并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这些民办小学有招生

今年鹿城对外招生的优质民办小学有:温州市籀园小学本部(九山)、温州市籀园小学滨海分校、温州大学附属第一实验小学、温州市鹿城区沁园小学、温州市鹿城区白鹿外国语学校小学部、温州市鹿城区瓯江小学。民办新居民随迁子女小学有:瓯越小学(包括丁字桥校区、翠微校区、府东校区)、慧才小学潘岙校区、慧才小学仰义校区、龙方益民学校、鸿源小学、香樟小学等。

新居民随迁子女这样读公办

非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如确需在鹿城区就读,父母一方已参加鹿城区积分制管理并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凭鹿城区新居民服务中心出具的“新居民积分/入学资格认定卡(符合省定条件/父母持有居住证)”向指定公办学校报名入学。“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具体要求为:父母双方持有在鹿城区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据:①居住依据;②工作依据;③参保依据。

符合条件的非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准备上述相关证件及原籍户口簿、出生证及积分管理部门提供的“新居民积分/入学资格认定卡”,于6月份通过手机APP“浙里办”(搜索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向指定新居民学校进行网络错峰预报名、预选线下指导确认时间后,按预选时间在7月7日、8日到学校进行线下指导确认。具体学校有:岠江小学、南汇小学东屿校区、双屿小学嵇师校区、鞋都三小、双桥小学及部分农村小学。如相关材料达到线上审核要求的,将提早告知免去线下确认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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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图解。点击放大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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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小升初”新政

今年鹿城区初中招生报名6月1日启动,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招生政策有两大变化:一是今秋投用的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锦江校区执行“三年读一户”政策;二是对分割产权的入学规则做了明确规定。

今年,鹿城区初中招生遵循免试入学、公民协同、便民惠民的原则,分片实施、分类组织、分批分配。

符合城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在鹿城城区小学就读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所在小学组织接收报名6月1日至4日通过手机APP“浙里办”(搜索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向毕业小学进行网络预报名。

符合城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不在鹿城城区小学就读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招生办组织接收报名6月1日至15日通过手机APP“浙里办”(搜索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向区招生办进行网络预报名。

鹿城区民办初中通过“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接收报名。适龄儿童少年每人最多可在公办学校之外选报2所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含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县市区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预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

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但未被民办学校预录取的,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视同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预录取资格的,不再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根据规定,2015年4月1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第二中学(望江路)、温州市实验中学(广场路)、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春晖路)施教区的房屋产权证,以及2021年6月1日及以后领取的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锦江校区施教区的房屋产权证,同一房产三年内只允许有一户(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计为一户)家庭子女就读同一所学校。

2021年6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分割产权(指从一个独立产权分割而来的多个独立产权),不论其分割后的产权数和户数,均以分割前原产权作为一个整体产权数处理,即该整体产权仅限一个分割后房产(征得其他剩余分割房产持有人同意)用于入学报名审核,其他剩余分割房产不再作为入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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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发布

资料:鹿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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