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公安分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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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区公安分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搞整顿,根据瓯海区公安分局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实施方案和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方案,现将瓯海区公安分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面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重点整治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对落实“三个规定”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表率作用不强,办案人员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有关要求,不愿、不会、不敢如实记录报告,导致填报不主动或凑数填报的;接受他人请托,违规过问或干预司法办案、插手具体案件办理的;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违规接触交往、“相互帮衬”、甚至沆瀣一气、勾兑案件的;监督检查、通报曝光、追责问责机制不健全,导致“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的;内外宣传不到位,公安机关内部和社会认知度不高,尚未形成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普遍共识的;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存在的其它问题。

重点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问题

有案不立问题:有警不派,警情未依法及时进行分流;有警不出,未按照110接处警规范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处置不规范,未严格执行110接处警规范,处警履职不到位;录入不规范,涉案警情未按规定录入110接处警系统或执法办案系统,在系统外流转案件;有案不受,对涉案警情、群众上门报案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受案手续,或者推诿扯皮、故意阻挠甚至人为造假;有案不立,对涉案警情受案后拖延不办,未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决定;不依法告知,对涉案警情受立案后,未依法出具受案回执或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

压案不查问题:受立案后不依法及时开展实质性侦查(调查)取证工作,不依法及时传唤、采取强制措施并履行抓捕职责;对不构成犯罪的,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侯审、监视居住;对检察机关要求补充侦查不及时执行并回复;因怠于履行侦查职责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司法监督;行政案件应处理未处理或降格处理、无正当理由不执行行政拘留、不符合调解范围而以调代处,对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需要行政处理而不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

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侯审等问题:符合移送起诉条件不及时移送起诉;刑事案件降格处理;不应当撤销案件、终止侦查而撤销案件、终止侦查;违规取保侯审,取保侯审保证金管理不规范或者不及时退还;取保侯审、监视居住后侦查取证工作懈怠,保而不侦、以保代侦;选择性、趋利性执法办案,对有罪、无罪的证据主观上不主动收集,导致案件处理不公。其他违规执法司法问题。

重点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徇私枉法、滥用职权,通过编造虚假考核立功材料、病情鉴定、妊娠检查和生活不能自理鉴别结论等不法手段为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在提请罪犯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中收受贿赂、谋取私利的;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提请减刑、假释和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群众举报、受害人或其家属上访反映公安机关在提请罪犯减刑、假释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中违法违纪的;有其他违法违规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行为的。

重点整治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问题

以“刑事优先”为由,干扰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正常审理、执行的;对无管辖权的案件线索强行立案的;以涉嫌刑事案件为名,替经济纠纷一方“拉偏架”,迫使经济纠纷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放弃合理利益诉求的;有其他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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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公安民警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违规获取报酬的;公安民警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者证券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公安民警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获取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买卖股票、认股权证、信托、基金等金融理财产品,或利用职权推销指定安保、交通、保险等产品的;公安民警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违反相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虽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其分管的辖区或业务范围内违规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或者违规任职、兼职取酬的。

重点整治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法问题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建设不规范,不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被监视居住人员安全保障不到位;管理部门未严格执行办案与管理相分离、居住与审查相分离的原则,责任部门依照职责对指定居所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不明确,存在违规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形;符合移送起诉条件的不及时移送起诉,存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侦查取证工作懈怠、监而不侦、超过期限等情况;其他违规的情形。

重点整治涉“酒赌毒密网”问题

涉酒突出问题:在值班、备勤、执行公务等期间饮酒或酒后值班、备勤、执行公务的;实行战时工作机制期间饮酒或违反规定在工作日饮酒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在任何场所、任何时间酗酒、过度功酒以及酒后滋事、失德失态、贻误工作的。

涉赌突出问题:民警以及警务辅助人员参与赌博行为的;民警以及警务辅助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干预赌博案件查处的。

涉毒突出问题:利用职务之便贩毒、吸毒的;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对涉毒人员徇私枉法的。

涉密突出问题:在非涉密网计算机上起草、存储、传递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借调、聘用、挂职等编外涉密人员以及会议、保洁等涉密服务人员未纳入涉密人员管理。

涉网突出问题:非因工作需要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私自借用或盗用他人公安信息网数字证书;违规摄录和储存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传播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对公民个人信息查询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隐瞒不报、包庇袒护。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举报电话:0577-88588015(受理举报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举报邮箱:ohgajyzd@163.com

来信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瓯海大道1166号瓯海区公安分局1001室。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办案调查,一律通过上门或者请当事人到派出所等公安场所的方式面见当事人,绝不会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直接调查处理,更不会要求当事人汇款、转账。与此不符的,公民可视为涉嫌诈骗行为,可直接拨打110报警

来源:平安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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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瓯海区公安分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