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越城区为特定职业留越过年员工发放100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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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越城区为特定职业留越过年员工发放1000补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稳就业与保产业相结合,全力做好当前企业留工稳增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顺畅,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01 支持抢先机开新局

指导支持企业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提前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和疫情防控需要,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在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鼓励规模较大、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制定职工春节错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科学合理安排设备检修,抢先机、抢工期。对 2021 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不低于2020年第三、四季度季均产值的规上工业企业,根据2020年12月底在岗职工人数(以2020 年12月底缴纳社会保险为准),给予10万元至30万元奖励。其中,200人及以下的给予10万元奖励,201人至 500人(含)的给予20万元奖励,500人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统计局, 各镇街)

02 支持企业稳岗留工

对规上工业、限上商贸服务业、农业龙头、规上建筑业企业春节期间省外留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给予1000元/人补助(操作细则详见附件);鼓励企业对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在春节期间给予一定的关爱补助。继续按规定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等援企稳岗政策,畅通政策兑现渠道;落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等就业促进政策;深入开展劳动力余缺调剂工作,加强采集企业阶段性用工富余和短缺信息,更大规模实施企业间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劳务派遣、共享员工等多种形式的调剂。(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建设交通 局、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大数据中心,各镇街)

03开展送技能活动

企业员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经鉴定合格的,按照每人全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开展项目制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按不超过相同或相近工种补贴标准的50%进行补贴;规上企业组织一线技术工人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万元的岗位练兵补贴;创新培训方式,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教师答疑、考核测试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04 开展送保障活动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畅通举 报投诉渠道,及时查处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化解各类欠薪矛盾纠纷;加快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以巩固“无欠薪区”创建成果为抓手,对因企业经营困难造成春节前难以解决的欠薪问题,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帮助被拖欠工资劳动者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各镇街)

05 开展送温暖活动

倡导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支持有条件企业在食宿、节日慰问等方面为外地留越员工出台相应激励措施,贴心保障员工过节期间生活,鼓励企业为留越员工资助参保“越惠保”。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面向留越员工免费开放,区管辖内景区对留越员工实行免费开放政策。积极发挥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联合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慰问和上门服务活动,视防疫形势适当组织开展送文化(节目)进企业、职业培训、劳动讲堂等活动,让外地员工在越安心舒心过节。(牵头单位:区总工会,配合单位:区医保分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文广旅游局,各镇街)

06 开展送健康活动

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平台和载体,加强疫情防控、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政企合力防疫情、促发展氛围。做好春节疫情防控预案,指导企业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等原则,对留越员工, 尤其是在越外籍管理人员、留越高端人才和技术人员,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生活工作全方位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

07 开展送服务活动

积极开展“三驻三服务”等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开展闭环式全程服务、体系化联动服务、滴灌式精准服务,及时兑现各级各类涉企政策。加强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及时 掌握企业员工去留返、订单、项目建设等情况,主动帮助化解企 业连续生产中碰到的困难问题。加强对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的沟通走访,加大对企业融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为在建重大产业项目保质量抢工期提供保障,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推进,确保企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

08 开展送平安活动

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筹协调解决春节期间企业生产、疫情防控、节后开复工等各类问题,切实消除春节期间各类安全隐患。(牵头单位: 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镇街)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底(上级文件若有执行期限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原标题:

1000元/人!绍兴越城区要给这些省外留越过年员工发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