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浙江数字经济成果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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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浙江数字经济成果喜人

“十三五”期间,浙江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制造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的决策部署,以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示范省为引领,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加强政策制度供给,出台地方立法,全方位、系统性地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全力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在新常态下取得新发展,总量规模持续扩大,经济效益稳步提升,创新动力持续增强,产业结构逐步优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有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浙江高质量发展的“金名片”。

一、核心产业规模快速扩大,占GDP比重持续提高

“十三五”期间,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下,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动能不断增强,规模快速壮大,占GDP的比重逐年攀升,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亮点。2020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1]规模以上企业6241家,比2015年的4486家净增加1755家。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总量突破7000亿大关,达到7020亿,按现价计算比2019年增长12.7%,增速比GDP(现价)高9.3个百分点。2016-2020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现价)年均增长15.2%,增速比GDP(现价)高6.7个百分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8.8%、9.5%、9.4%、10.0%和10.9%,五年提高2.1个百分点,年均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2020年提高0.9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提高。

二、盈利能力提升,核心产业服务业优势明显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盈利能力稳步增强,经济效益持续提高。2020年,全省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利润总额2956亿元,是2015年1373亿元的2.2倍,2016-2020年均增长15.8%。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中服务业总量和增速均高于核心产业制造业。2020年,核心产业服务业利润总额2114亿元,占核心产业利润总额的比重为71.5%,比2015年的64.9%提高6.6个百分点,核心产业服务业利润总额五年年均增长18.6%,比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高2.8个百分点,比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高8.6个百分点。

三、创新能力增强,附加值快速提升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聚焦突破核心技术研发创新及应用,实施“卡脖子”技术攻坚,努力推动浙江成为数字核心技术策源地,数字产业创新步伐不断加快。2016-2019年,全省拥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有效发明专利数逐年递增,分别为2.8、3.6、4.4和4.9万件。2019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R&D经费支出相当于营业收入比重为2.14%,高出全省规模以上工业R&D经费支出占比0.46个百分点。2020年,核心产业制造业新产品产值6095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的20.8%,比2015年的16.8%提高4.0个百分点;新产品产值率达57.2%,比规模以上工业高18.2个百分点,比2015年的52.2%提高5.0个百分点。2019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劳动生产率为41.6万元/人,是全省全社会劳动生产率(16.2万元/人)的2.6倍,是2015年劳动生产率(28.3万元/人)的1.5倍。

四、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促进优势产品迭代升级

“十三五”期间,浙江加快推进5G、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广泛应用,初步形成通信、计算机及网络、电子元器件及材料、信息机电、应用电子以及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等多个特色优势产业,并涌现出以阿里巴巴、网易、海康威视、浙江大华、浙大中控等为代表的一大批龙头企业,在信息服务、数字安防、智能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优势地位不断巩固。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七大行业看,2020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互联网及其相关服务业两个行业对核心产业的增长推动作用明显,初步测算合计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贡献率分别达到58.3%和73.3%。重点产品生产能力大幅提升。2020年,工业机器人、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自动售货机售票机、太阳能电池(光伏电池)和集成电路等新产品产量分别是2015年的65.5倍、19.2倍、11.2倍、4.1倍和2.7倍。

五、新业态新模式活跃,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

“十三五”期间,在数字经济的引领和推动下,浙江新零售、移动支付、金融科技、跨境电商、在线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新型贸易中心和新兴金融中心加快推进。据省商务厅数据,2020年,全省实现网络零售额、居民网络消费和跨境网络零售出口额分别为22608亿元、11072亿元和1023亿元,比2019年分别增长14.3%、10.9%和31.6%。网络零售额是2015年的2.6倍,网络零售额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84.9%,比2015年提高46.4个百分点。2020年,全省快递服务企业业务收入1071亿元、业务量179.5亿件,比2019年分别增长17.3%和35.3%,均居全国前列。截至2020年底全省移动支付活跃用户数4387万户,普及率达75%,全年共发生移动支付业务金额67.8亿元,比上年增长31.7%。

六、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强化数字赋能新动力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大力推进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的跨界渗透,通过数字技术的融合应用,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步伐不断加快,培育经济新动能。2019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使用信息化进行购销存管理、生产制造管理和物流配送管理的普及率分别为71.2%、44.6%和15.6%,分别比2015年提高15.5、7.8和3.8个百分点。全省产业数字化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探索,数字技术带动传统产业产出增长、效率提升的作用进一步强化,产业数字化深入推进,为数字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浙江产业数字化增加值规模达到21538亿元,占数字经济比重为79.8%。数字经济总量从2015年的14839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26994亿元,居全国第3位,比2015年增长81.9%,占GDP比重从34.6%提升至43.3%,居全国前4位。

七、集聚优势显现,核心城市引领作用增强

“十三五”期间,全省各地积极推进数字科技创新中心、“城市大脑”、数字大湾区等行动方案的实施,高质量建设物联网小镇、人工智能小镇等数字经济特色小镇和产业聚集区,加速数字产业集聚、培育壮大数字经济产业集群优势,逐渐形成以杭州为首的数字产业化发展引领地和数字经济企业聚集地。杭州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2016-2019年四年年均增长19.3%,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占全省核心产业增加值比重由2015年的55.0%提高到2019年的60.9%;杭州致力于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在电子商务、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诸多领域人才集聚,产业基础雄厚,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数字长三角建设,强化产业链协同和产业生态构建,加快建设数字大湾区,对推动各地数字经济特色发展和协同发展起到了良好的带头引领作用。

八、数字技术助力治理现代化,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不断推进数字技术集成、模式创新和推广应用,助力政府和社会数字化转型。推动城市大脑向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拓展,加快形成数据驱动发展的新方式。加快推进建设“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不断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系统应用,不断提升政府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数字化水平,数字政府建设排名全国第一。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健康码、企业码广泛使用成为展示浙江省数字化治理成果的重要标志,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不仅对疫情防控意义重大,也有利于提升城市的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原标题:

“十三五”时期浙江数字经济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