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义务兵补助金50余万元,湖州师院一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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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义务兵补助金50余万元,湖州师院一人被判刑

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取骗义务兵学生专项补助资金52.66万元,日前,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处工作人员胡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自己的贪欲付出了惨痛代价。

2019年,湖州市审计局在湖州师范学院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该市大学生义务兵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与发放情况。经深入了解补助金的申报和发放流程,审计发现,该学院在大学生义务兵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上存在漏洞,受补助者名单和发放清单主要由1名经办老师掌握,缺乏其他监管措施。

对此,审计人员将地方退役军人事务局、地方人武部门、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与学校的发放清单进行比对,发现该校存在超标准补助、部分领取学生未曾入伍等疑点。通过进一步审计发现,该校学生处的工作人员胡某利用其经手制作大学生应征入伍义务兵补助发放名单的职务便利,通过重复报账后本人代领、让他人代领,甚至用非义务兵学生替换义务兵学生的手段,虚报冒领,侵吞、骗取大学生应征入伍义务兵学费补偿、奖励金等专项补助资金。湖州市审计局及时将上述问题线索移送至市纪委。

经立案调查,胡某在2014年10月至2018年4月期间共侵吞、取骗国家对义务兵学生的专项补助资金52.66万元(2018年5月至2019年7月期间,因未领取到义务兵补助的学生催讨,胡某向部分学生补发补助款18.56万元)。

今年4月,经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胡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3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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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大学生义务兵补助金50余万元,湖州师院一人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