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6月1日起,《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详情点击蓝字)。新规实施后,杭州公安全面开展短租房治安检查,截至7月1日,全市共依法处罚涉短租房违反治安管理案件366起。新规实施后有哪些变化?哪些情况会受到处罚?一起了解!
什么是短租房
短租房:是指以小时、日计算租金对外出租的居住房屋,也就是大家俗称的网约房、日租房,已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旅馆客房、民宿客房不在此列。
短租房三项治安管理规定及违规后果
■ 规定一:
落实24小时管理制度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入住、退房必须即时报送人员信息,严禁滞后登记报送。(《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违者可处警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罚款500-1000元。(《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 处罚案例
1.淳安县某别墅短租房,5名入住人员信息全部未即时上报,出租人罚款500元;
2.上城区某公寓楼短租房,未即时报送入住人员信息,出租人罚款200元;
3.拱墅区某居民小区内短租房,未落实24小时管理制度,未即时报送入住人员信息,出租人罚款600元。
■ 警方提醒
普通按月出租房屋,可在出租后3个工作日内报备;短租房执行 “即时上报” 特殊要求,无3天缓冲期,人到即登、人走即销,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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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二:
同一出租人在同一建筑集中出租10间/10张床位以上,必须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达到上述规模的,必须落实4项措施:
1.建立治安管理制度;
2.配备或指定管理人员;
3.公共区域张贴治安管理宣传资料;
4.主要出入口等公共区域安装监控,视频留存不少于30日。
违者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警告;逾期不改罚款1000-2000元。(《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处罚案例
钱塘区某短租房,未张贴治安宣传资料、无治安管理制度,民警现场开具整改通知书,责令10日内完成整改并当场告诫。
■ 警方提醒
该标准为集中经营短租房的特殊要求,其中监控不得私自朝向住户室内、楼道私人区域,仅可覆盖公共出入口;视频到期及时删除,做好信息保密,避免侵犯他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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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三:
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落实专项保护登记(《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短租房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务必做好2件事:
1.询问并记录监护人联系方式、入住人员身份关系;
2.发现可疑情况第一时间报警;同步联系未成年人监护人,落实安全保护。
违者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警告;逾期不改罚款500-2000元。

■ 处罚案例
西湖区某短租房接纳两名未成年人入住,未即时报送入住人员信息,未登记监护人信息、未核实身份关系,公安机关合并处罚警告+罚款800元,责令3日内完成整改。
■ 警方提醒
对于发现未成年人与异性异常同住、同住人身份关系明显不合理、未成年人醉酒等精神状态不正常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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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租房治安管理信息报送渠道


警方最新提醒
《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原2010年旧办法同步废止,全市公安机关将常态化开展短租房专项巡查。
上述所有处罚案例均来源于杭州公安近期办理案件。严格遵守《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既是出租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防范打击黄、赌、毒、诈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不法侵害的有效措施。
有关短租房治安管理政策疑问,可向属地公安机关咨询。
平安杭州,共建共享!请广大短租房出租人自觉履行治安管理主体责任,规范登记信息、落实安防措施、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租住环境。
来源/杭州发布
资料/杭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