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取得积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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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取得积极进展

2013年1月,《浙江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战略行动计划》)发布,成为我省近十年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全省各地以深化实施《战略行动计划》为抓手,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和美丽浙江建设顶层设计,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为适应国内和国际形势发展变化,客观反映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治理成效,提升《战略行动计划》修订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我省率先全面、系统开展省级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进展评估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战略行动计划》中期评估工作,组建由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牵头,省环科院、省监测中心等单位共同参与的评估工作组。评估坚持“创新引领、科学评估”“全面评测、突出成效”“目标导向、聚焦行动”“指标核心、自下而上”为原则,借鉴国际及国内层面最新评估方法,提出适合我省、具备国际视野的科学方法论,建立了系统、完整的评估指标体系,基于压力-状态-惠益-响应模型,全面科学地开展评估工作,经资料收集、座谈交流、专家研商、征求意见和论证验收,现已顺利完成。

中期评估报告专家论证会

《战略行动计划》中期评估结果显示,多年来,我省多措并举,持续优化就地迁地保护体系,全面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稳步推进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保护利用与传承发展,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之路。

《战略行动计划》优先行动进展显著,各项指标均得到不同程度改善,部分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中期目标完成情况较好。30项优先行动中,28项进展优良2进展中等;10个目标中,8全面实现,2个部分实现。我省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资源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在全国树立了生物多样性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利用的典范。

从生态系统来看

截至2020年,共有国家公园体制试点1处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311处,自然保护地数量和面积显著增加。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森林质量稳步提升,湿地管理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多年保持全国前列。开创性实施“五水共治”,强化推进山水林田湖海一体化修复,蓝色海湾整治成效国内领先,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数量全国第一。伏季休渔制度实现管辖海域全覆盖,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全面推行。

百山祖国家公园试点

西溪湿地

南麂列岛自然保护区

千岛湖

从物种来看

在全国率先启动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保护工程,攻克了部分珍稀濒危物种自然和人工繁育、野外回归等技术瓶颈,部分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实现恢复性增长。我省动植物物种新发现、分布新记录居华东地区之首,一批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被陆续记录。生物物种名录不断完善,发布更新省级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名录以及浙江植物志等一系列动植物志书。

百山祖冷杉

华南梅花鹿

安吉小鲵

中华凤头燕鸥

从遗传资源来看

强化种质资源库(圃)、保种场等迁地保护设施建设,收集保存农作物种质资源14万余份、林木种质资源2.5万份,列入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实现应保尽保。扎实推进优新良种培育,超级稻品种数量全国第一,国家授权植物新品种数居全国前列。注重传统知识保护与传承,传统医药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等数量全国第一。

乌米饭

磐五味

稻鱼共生

水稻良种培育

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实践中

探索形成了一系列生物多样性保护经验

一是坚持生态立省,统筹谋划,全面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

二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试点先行,激发生物多样性保护内生动力;

三是坚持制度创新,深化改革,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制度保障;

四是坚持科技赋能,研发驱动,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治理效能;

五是坚持全民参与,科教融合,有效推动生物多样性共治共享。

当前,我省已迈入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的新征程,生物多样性保护迎来了更多机遇,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在协调联动、制度建设、调查监测、保护恢复、可持续利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有待强化。

下一步,将以《战略行动计划》修订为契机,优化调整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与行动,聚焦前沿、积厚成势、补齐短板,确保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得到全面保护,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良性互动,全面开启生物多样性治理新进程。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