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集团化办学,温州有新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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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集团化办学,温州有新动作!

日前,温州市教育局印发《温州市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评估指南(试行)》,创新推出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评估标准,包含6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以及若干条考察要点。

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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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评估标准

一级指标分别为文化管理融合度、优质资源共享度、教师队伍成长度、教育质量提升度、师生社会满意度、办学特色发展度等;

二级指标分别为办学理念融合、机制制度保障、规划制定执行、党团工会联建、组织管理融合、课程共建共享、师资力量共享、教研科研联动、设备设施共享、干部队伍成长、教师队伍成长、办学水平提升、学生素质提升、学生学业增值、学生满意度、教师满意度、社会满意度、学校特色发展、集团办学辐射等。

通过评估,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进程,检验集团化办学成效,寻找发展中的问题,引导集团学校有效破除管理、师资、课程等制约校际融通的关键要素,扩大优质资源的覆盖面和辐射度,促进集团学校形成合作共享常态,扩大合作共建效能,激发合作共进活力,全面提升集团化办学水平

按照规定,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过程性评估一年一次,终结性评估三年一次。过程性评估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尽量与学校年度发展性评估整合实施;终结性评估由市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组织,市教育局负责评估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各成员校评估结果的平均成绩为该教育集团的最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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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覆盖面已超过80%,其中,公办初中集团化办学覆盖面达到90%,已成立温州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温州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教育集团、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附属学校教育集团、温州市绣山中学教育集团、温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温州市籀园小学教育集团、龙湾区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温州育英学校教育集团、瓯海区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等。

资料来源:市教育局

编辑/版式:周斌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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