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强化日常监督 促进巡察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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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强化日常监督 促进巡察整改落实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在整改期间仍未改进。”“保障中心管理的部分房产一直处于失管状态问题,在整改期限内未采取有力举措解决,无实质性进展。”

衢州市七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后,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发现的6大类50个问题,精准开展立项监督。

监督发现,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追究不力。随后,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向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其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巡察整改要出成效,离不开整改监督这一有力保障。今年,衢州市出台《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整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监督力量,通过抽查核实、立项监督、回访检查等10种监督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情况和受理移交事项单位的办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实现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全覆盖。

为落实监督职责,衢州市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内容细化为党委(党组)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巡察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落实、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处置办理、建立长效机制、整改工作作风等5方面12个监督重点,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划定日常监督职责界线,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巡察机构履行协同职责,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办;有关职能部门履行配合职责,对涉及本部门的整改内容进行业务指导、审核把关。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整改迟缓、整改不力的单位,通过巡察建议、纪检监察建议进行跟踪督办。

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后,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对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密切关注、全程督办,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督促了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完成17处直管住宅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用1个月时间解决了长达近20年的历史遗留问题,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已先后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日常监督389次,提出各类整改意见828条。

整改的效果好不好,干部群众的感受最直接。为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工作满意度,日常监督过程中,衢州市创新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巡察整改情况满意度问卷调查,自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1个月内,由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匿名评价。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的8家单位共计发放调查问卷646份,发现8个方面问题共计72个,通过问卷调查有效掌握了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实际成效,为巡察“回头看”提供了数据支撑。

“部分资产被长期侵占、承包款应收未收,村级工程项目管理混乱……上述问题未能如期整改到位,反映出镇党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连日来,衢江区委区政府领导分别对全旺镇、区残联等17家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问题较多的单位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约谈。同时,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区总工会、区工商联等7家单位开展集中约谈。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衢州市定期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并建立分层约谈制度,全市已有39名市县领导约谈了97名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过点面结合、逐级递进的约谈方式,压实整改责任担子,打实整改问责板子,传递出认识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强烈信号。

“我们通过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串连起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实现巡察整改全程管控,推动巡察成果运用‘落地生根’。”衢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蔡旭昶介绍道。截至目前,衢州市共推动整改问题899个,整改率达98.6%;运用“四种形态”问责干部243人次,督促清退或上缴相关违规违纪资金70.68万元,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19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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